主体行使其访问和获取以下信息的权利:个人数据是否正在被处理、处理的目的、正在处理的个人数据的类别、与数据控制者共享的任何第三方或披露个人数据、个人数据的保留期限以及跨境传输过程中数据的安全性。 EDPB 指南草案通过大量示例进一步阐明了访问权的这些关键组成部分。该指南草案进一步使数据主体能够增强对其个人数据处理的控制和可见性。 EDPB 关于 GDPR 下的访问权指南草案的 6 个有趣方面 EDPB 指南草案长达 60 页,包含 6 个部分和 195 个部分。为了简洁起见,本博客将仅涵盖指南草案最重要的方面,请阅读整个指南以获取完整信息。
安全传输所请求的信息 第
要求数据控制者为数据安全实施“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这些措施应与处理风险相称。同样的措施适用于向数据主体提供的信息,同时尊 秘鲁手机号码列表 重他们的访问权。本节讨论有关数据主体以安全方式访问信息的不同场景。 如果采用非电子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控制者需要使用注册邮政服务将数据传送给数据主体,或请求(可选)数据主体从数据控制者的办公室收集文件。 如果数据控制者选择通过电子方式发送数据,重要的是要确保电子方式遵守 GDPR 规定的数据安全要求。同样,数据控制者在传输数据时也必须采取最佳的数据安全措施数据主体(例如数据控制者)可以使用加密、密码保护或假名来保证数据安全。
根据这规定组织必须为其用户
提供安全的通信和数据传输方式,以简化。这里可以引用的最佳示例是 提供的用户隐私门户。Securiti 的用户隐私门户使数据控制者 新加坡电话列表 能够为数据主体无缝且安全地履行 DSAR。数据主体可以接收加密格式的信息以及用于解密的私钥。同样,数据主体也可以跟踪其 DSAR 的处理或状态。 如果信息需要通过端到端加密系统传输,但数据控制者使用普通的电子邮件系统,则指南草案要求数据控制者必须通过 USB 记忆棒传输数据。挂号信。 评估请求是否涉及非个人数据 第部分 根据第 在其指南草案中明确了什么是个人数据或什么类型的数据属于访问权的范围。